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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直考4月1日实施 天津13处\"自学场地\"供练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2 19:26:20 驾驶员考试
自学直考4月1日实施 天津13处\
自学直考4月1日实施 天津13处\"自学场地\"供练车驾驶员考试
4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实施驾驶证“自学直考”新举措,交管部门介绍,自学用车除了须加装辅助装置以外,还要按规定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且只能搭载该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上路练车。目前本市有13家企业可为自学人员提供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内容)训练场地,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可当场补考一次。  自学用车加装后还要粘贴标识

  据交管部门介绍,自学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学习驾驶证明》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领学车专用标识,并交验已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学用车。符合相关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在一个工作日内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交管部门介绍,学车专用标识共2张,需分别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粘贴在车辆尾部。该标识上签注有自学人员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随车指导人员姓名和驾驶证号码、自学用车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签发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其有效期限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致。

  上路自学只能搭载随车指导人员

  交管部门提示,自学人员应妥善保管学车专用标识,如发生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自学人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学车专用标识。  此外,自学人员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并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自学用车车身前后应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并且必须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学习驾驶。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期间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科目二约考指南  交管部门表示,自学人员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可以预约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如果考试不合格,可以当场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自学人员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交管部门还提示说,自学人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前沿新闻记者柴莹 通讯员焦轩 刘媛)

  场地驾驶技能训练场地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本市有13家企业可以为自学人员提供场地驾驶技能训练场地:

  序号

  训练场名称

  地点

  联系方式

  1

  四通驾校

  东丽区金钟街南何庄村跃进路与铁路交口四通驾校院内

  84811176

  2

  东安生资驾校

  宁河造甲镇现代产业区东安生资驾校院内

  69105591

  3

  东安驾校

  东丽区津芦公路延长线育才中学院内

  84398677

  4

  油田驾校

  滨海新区大港海滨街港西运输油田驾校内

  25931454

  5

  先达驾校

  西青区杨柳青镇前桑园村先达训练场内

  15722235039

  6

  静海驾校

  静海运河西2公里以北

  28941174

  7

  津工驾校

  北辰区京福公路红光农场内

  26950174

  8

  运升驾校

  北辰区九园路飞龙科技园

  86905588

  9

  蓟县驾校

  蓟县官庄镇西大佛塔村南

  29821288

  10

  宝坻驾校

  宝坻区城关镇进京路33号

  82621160

  11

  武清驾校

  武清区泗村店前屯村东

  29325078

  12

  天津市第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威海路

  25229329

  13

  津戎驾校

  滨海新区塘沽大沽乌路48号

  652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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