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每日一练:披露虚假陈述(01.13)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4 17:57:07 注册会计师考试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每日一练:披露虚假陈述(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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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即使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也应当承担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

B、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使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也应当承担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

C、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可以作为对其免除行政处罚的事由

D、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若能证明自己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可以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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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选项B错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能因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免除行政处罚,C错误。受他人支配、受他人控制不能成为免于行政处罚的事由。注册会计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