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美国的三权分立和台湾搞的五权分立的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0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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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三权分立是由法儒孟德斯鸠(Barowde Montesquieu)所提出,分别为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权,依据权力分立理论,三者相互制衡.
台湾的五权分立是由国父孙中山先生所提出,分别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及监察五权,五权不仅相互制衡,亦相互合作以求取政府最大效能.
两者的差异:1.五权分立系将三权分立中的行政权抽出考试;立法权抽出监察权,目的系为防止行政权藉用考试权擅自用人(有失公平),以及立法院藉用监察权过於专断(有失客观).
2.三权分立重於权力间之制衡;五权分立则可兼收制衡及合作之效.